茨威格《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》
花了一上午,看完了《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》这篇短篇小说。
其实很早知道这篇小说,是因为徐静蕾的缘故。她自导自演的第二部影片,据说在国外获得诸多殊荣。只是上映的时候,正巧学生时代,没有多余的钱奉献给电影院,因此,也一直无缘得以观看这部影片。
小说的开头写的是一个死去的女人,为了他一生爱着的人,将她这一生的爱,隐藏了N年的爱,在她的笔下,透过那二三十张厚厚的信纸而一一展现出来。我虽然痴迷很多作者写的文字,并且能从中学习很多有用的东西。比如我钟爱路遥的《平凡的世界》,这本书使得我感叹如今的社会非常美好,虽然每天有各种各样的灾难,但是最起码我同周围的亲戚朋友都生活在温饱的年代,不用为了讨口饭吃而去做苦力;又比如我钟爱三毛的沙漠游记,为此我曾无数次想丢掉一切,跑到沙漠去大声呐喊,因为我骨子里是个渴望温暖但又不安定的人;再者我喜欢张爱玲写文的“风尘”劲儿,她笔下刻薄的女子,在成为母亲后,仍是那样怒骂她的孩子,等等一些文中出现的小事,仅仅只使我喜欢这本书,抑或喜欢这个创作者的人生态度。至于原作者在现实生活中是如何为人处世,又或者惹下无数的风流债,这些全然不看重。我喜欢的只是你的文字,你的其它与我何干?我喜欢徐志摩笔下那一封封优美的情诗,浓情蜜意,似乎要将人揉到骨子里去……
但,我几乎没有看到,有一个创作者可以如同茨威格一样,如此懂得一个女人温存柔弱的心!
都说作家大多是“病态”的心理。不是闹离家,就是闹自杀。身体的孤独不算什么,精神的孤独才最要人命。比如写过《远与近》的朦胧派诗人顾城,又比如写过沙漠游记的三毛,以及这篇短篇小说的作者,都选择自己远离人世。
然而,他们笔下的人物灵魂,似乎永远不朽的在召唤我们。
自始至终,小说全文没有说过这个陌生女子的姓名以及长相。只是写了她从13岁看到他第一眼起就深深爱上了他,从此爱上他的一切。她沉迷的无可自拔,然而,只是自己编造的少女梦。他全然不把她放在心里,所以,等她成年后,与他的三次相遇,两次交欢,他都没有认出她来。
她是如此了解他,比他自己还了解他。她知道,他穿什么牌子的衬衫,抽什么牌子的雪茄烟,甚至连离去的台词都一模一样。“我要去旅行,回来后再找你”。
她明知道他不会来找她;她也明知道她一味的顺从,只会使他低看了她;可是她不在乎,这么多年的相思,从童年长成妙龄少女,以及沦落到给人当情妇,她的心,始终从未变过。只为他一人开放,无论有多少好男人等着她,他一个逃逗的眼神,吹一声口哨,就能把她从他们身边牵走。
她的爱,好无奈,好卑微;但我宁愿相信,她是幸福的。
至少,她为了爱情快乐过。她曾经,以及到死,都如此痴狂热烈的爱过一个男人,心里想必是满足的吧。而他,到未必有她的幸福。虽然他多金有才,并且总是那么惹女人喜欢,他可以经常带不同的女人回家,不用对她们许诺;他甚至可以安然的享受她的投怀送抱;但,他的心里始终是没有爱情的,没有爱过任何一个女人,对所有的女人,都是一样的。只是痴迷她们的身体,愿意同她们接吻,可是灵魂深处,却永远没有如此为了爱情而快乐过。
她渴望他认出她来,又害怕成为他的累赘。
所以在无数人厌恶的目光中,诞下他的孩子。因为她爱他,无可救药的爱上了他。所以,她用生命爱她的孩子。她是个穷人,穷人是没有尊严的,是可以随意让人践踏的。于是,她做了有钱人的情妇。
而在此之前,她是多么美貌啊。那么多男人在她身边为她献殷勤,她连手都不肯让他们碰。宁愿独坐家里两年,也不与他们碰上一面。
她说,她的灵魂与她此生的爱情,全部交给了他。她又如何能够让别的男人牵他的手,碰她的身子。
可是,为了一个他并不知道存活于世的孩子,她屈从了。她光明正大的当起了数个男人的情妇,整天周旋其中。
她把他们的孩子送进贵族学校,给他穿上高级的衣服。带他去滑雪,看戏,给他最好的教育。
甚至有两个好男人,三番四次的想娶她过门。她都予以拒绝。
因为她要留下自由的身体,以待他随时的召唤。
然而至死,她都知道,他认不得她了,记不得他了。
即便如此,她也愿意。
她爱他,与他何干?
只消一句愿意,便可抵千言万语。
她的一生,娓娓道尽。仿佛为他而生,又为他而死。
当她知道他们的孩子因为流感而死亡时,她坐在灯下写了这封信。字迹杂乱,没有一句怨恨他的字眼。但那信中,切骨的思念,疯狂的痴情,多么像现实生活中的你或者我。我们都曾疯狂帜烈的爱过这么一个“他”,或许“他”知道,又或许“他”不知道,是否成功或失败,都不得而知,但是信中所述的那些痴傻的事,我相信,你或者我,都曾经或多或少的做过。
茨威格是一个多么懂得女人心的作家。仿佛他就是那写信的已故女人,在深情的召唤他。哪怕他可以记得她的样子,想起她在他每年生日派人送来的白玫瑰,她的付出都是值得的。可是,他是一个薄情的人哪。从不为任何女人停留,也从不被束缚。
他要自由,她给自由。
他要欢娱,她曲意逢迎。
他不是没有心,只是不愿意把心交给她。
连十多年没有见过面的他的老仆,都能够一眼认得打扮高贵,穿着华丽的她。而他,为何不认得,总是用那么陌生的眼神,像打量猎物一样打量着她。
如今,她已经死去,带着和他的孩子去了天堂。于是,在他四十一岁生日的今天,他没有收到如约而至的白玫瑰,只收到了一封“陌生女人”的来信。他的脑海里,最终出现了她隐隐绰绰的模样。她为了他努力学习,把他家的楼梯,胡同口,甚至那个插花的蓝花瓶,都记得熟悉的如同自家一样。
也许她演技高明,隐藏的太好。又或者是他不自知,也许知道又装做不知。所以,他从来没有认出她来。但是我始终愿意给这个女人一顶幸福的帽子,此生,她爱过他,迷恋他,从来没有改变。连死去的前刻,脑子里回想的还是他温柔的声音。
而他,文中的男主人公,自始至终,没有为任何一段感情,一个女人停留。他当她是夜总会收费小姐;当她是涉世未深,经谙此道的少女;当她是陌生路人A或B;没有认出她来,她也只是背着他留眼泪,只因她不想被她埋怨,成为他的负累。即使她从始至终都把他当成这一生,深爱的男人,总是念念不忘。
我也曾为了一段感情帜热过。
我想像着他的样子,喜欢听他说话唱歌的声音。我甚至连他从小到大喜欢的歌曲食物,常做的事情都能够估摸出来。为此,我改变了很多习惯而不自知。甘愿沦为绿草,也不做那红花。因此对于小说中的“她”那样的感情我很能理解。只是我没有“她”那么长久,或者没有“她”爱的那么深。那些曾经做过痴傻的事情,至今我仍不敢相信那个女孩会是我。因为我一直以为她是别人。
多少次午夜梦回的时候,我的心都会因此而抽痛不已。可是我不会告诉他,他也永远永远不会知道。我的感情就如同蔡康永所说的“你恋爱了,只是你爱的人,有时并不真的存在。他可能只是一堵无辜的白墙,被你狂热的,把你心里最向往的爱情 电影,全部在他身上投影一遍。”
爱情虽然诸多喜悦,但是单恋却是无尽的痛苦。纵然如此,可是有过帜热的爱恋,心也会满满的。
爱你,与你何干?
我自己知道就好。 |